发布时间:2017-07-23 来源:中国网
原标题:文化与金融:如何才能“热恋”——访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西沐
编者按:“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3月25日至26日,人民银行、文化部、财政部在江苏无锡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发布了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要求,文化产业收获政策“暖阳”,一场针对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结构性变革正悄然到来,文化金融也或将成为未来热点。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种中国传统爱情的经典模式,似乎在文企“白富美”与金融“高富帅”间从未上演。即便在多方助推下,一直以来,似乎也仅有“牵手”之礼。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召开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为这场一开始并非完全你情我愿的感情,注入了更多“黏合剂”。文企和金融,能否迅速进入我们期待的“热恋期”?在中国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西沐看来,文企具有高风险和缺少抵押物的特点,而风险管控又是金融行业不可逾越的“红线”,基于这对源于天性又难以调和的矛盾,在当前阶段,还需借助建构一系列平台和体系,为两者扎扎实实扫清“恋爱道路”上的“障碍”。
创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
记者:随着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与文化体制改革进程的纵深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的问题愈发凸显,因为它不仅涉及文化产业资本市场形成的重要途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关涉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您认为,在文化产业投融资涉及的诸多问题中,完善投融资机制,特别是培育与建构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是当下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的重中之重,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何谓文化产业融资平台?
西沐:所谓文化产业融资平台,主要是指市场配置资源主导下,在整个文化产业投融资产业链中,建立在“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基础上,具有公信力,一方面连接上游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连接下游有融资或服务需求的文化企业与机构,通过整合社会资本及资源,在产业支撑体系的保障下提供专业化、规范化融资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平台。
记者:构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现实意义何在?
西沐:构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现实意义,在于四个方面:
其一,探寻文化与金融对接过程中平台建设的基本特点与内在规律。面对文化资源的非标特性及文化资产的轻资产特点,现有金融体系及其风控管理难以直接介入,必须有一个中间支撑体系进一步打通文化产业发展与金融体系对接的机制,从而完成文化资源资产化、金融化的进程,而这中间支撑体系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完成资源资产化、金融化的过程,实现风险管理,提升增信功能,这样才能与现行金融体系实现对接。
其二,进一步揭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机制的基本机理。这种机理主要包含五个方面:一是利用产业支撑体系来实现文化资源资产化的机制;二是利用金融体系的风险结构化机制来实现文化资产金融化、证券化的机制;三是利用“三公”原则实现产业主体的增信,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能的机制;四是利用平台的聚合功能整合社会资本及要素市场的机制;五是利用平台功能服务产业主体多元化需求、多样化形式的融资机制。通过以上机制分析研究,为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理论模式与基本分析框架的建立奠定基础。
其三,探索当下体制及融资状态下的金融服务创新体系,寻找突破口,为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创造条件。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不仅仅在中国存在,这也是个世界性难题。由于文化产业融资的特殊性,文化产业主体的意识问题、信用问题、人才问题及风险管控问题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再加上面对一个新的业态,人们对其发展的特点及其内在的规律认知还需要一个过程,相应的法规与政策缺位较多,文化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在这种复杂的状态下,如何面对文化产业融资的急迫需求,寻找创新的突破口就成为当务之急。而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概念的提出及其构建工作,可以说是适应当下现实状况,又能够实施操作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及实践创新。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建设与研究,将极大地推动金融创新服务体系的拓展,为文化金融产业发展创造并打下重要基础。
其四,在建构研究的基础上,推动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建设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水平,充分发挥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在文化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实验示范及孵化功能。只有在理论上厘清了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建设的架构、机制、路径及重点、难点,才能在具体的实践中去不断完善与落实。同时,文化产业融资平台的建设,会在文化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起到相应的实验示范与拓展的功能,在这一平台上不断孵化出不同的业态形式与创新金融的方式、方法,从而推动文化金融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
尽快建立建设国家文化艺术金融实验示范体系
记者:由于对文化艺术及其发展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缺乏深入全面的认识,在文化产业中,出现过“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局面,对此,您提出了,要在国家层面尽快建立建设文化艺术金融实验示范体系。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您一直致力于研究建立建设国家文化艺术金融实验示范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西沐:一是研究与智库体系。依托有关国家研究机构或高校的研究力量,利用一定方式,将他们整合成不同层面与研究方向的研究基地或智库,进行文化艺术金融的战略与规划、布局研究,在顶层设计层面,为国家文化艺术金融实验示范体系的建立与建设提供理论与智力支持。
二是实验示范体系。即根据区位优势与资源状况,在战略布局层面建立国际、全国及区域创新实验示范区,并根据资源与区位的差异化特点,形成文化金融产业聚集方式及方向多元化的创新实验示范体系,从而在实际运作层面迅速推动我国文化艺术金融产业的迅速发展。如国际层面可考虑在北京、上海、西安等设立国家国际文化艺术金融创新实验示范区,探索文化艺术金融产业发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问题;全国层面可考虑在广州、重庆、济南等设立国家文化艺术金融创新实验示范区,探索文化艺术金融产业发展的国内资源的整合问题;区域层面可考虑在具有特色资源的区域如潍坊、景德镇、宜兴等设立国家区域文化艺术金融创新实验示范区,探索区域特色资源的文化艺术金融的发展问题。
三是监管与业务实验示范体系。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没有发达的文化艺术金融,就难于造就发达的文化艺术产业。目前我国文化艺术产业资金缺口巨大,直接、间接融资都困难,金融体系对文化艺术产业的支持面很窄,再加上民间资本与外资大多观望,实际投入很少。而无论国家还是地方,文化艺术产业又面临重要机遇,急需金融突破。这都需要在监管与业务创新实验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点是顶层设计的构建。首先,要正视文化艺术资源的特性与要求,我们特别关注金融政策中文化金融政策的地位与独立性,特别关注文化金融风控体系的构建,关注文化金融风险结构化问题,认真探索文化艺术银行设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其次,金融体系要根据文化艺术资源的特性与要求,发挥金融体系的骨干在配置资源的强势作用,建立独立风控体系,推出更为多元化、常态化的文化艺术金融产品;第三,针对文化艺术金融这一新型业态,进一步优化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投融资环境,强化投入策略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措施,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整合金融市场更为简易有效的融资手段,为文化艺术金融产业提供更多更好的综合服务。
建构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
记者:快速发展的中国艺术品市场,面临严重的诚信问题。假冒伪劣产品、赝品充斥其中,大大阻碍了金融资本的顺畅进入,应如何解决此问题?
西沐: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诚信问题,已成为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的“母”问题,诚信危机已成为制约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关键问题。应组建艺术品市场征信管理中心,建立以征信体系为核心的诚信机制,这是突破艺术品市场发展瓶颈的关键所在,是中国艺术品市场规范与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与保障,也是进一步做强、做大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急迫需要。
记者:建构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要重点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西沐:其一,加快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建设立法的进程。在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建设之初,就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征信活动进行规范,完善有关征信问题的处理细则,制定配套实施方法。征信立法是我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个根本措施。
其二,以组建艺术品市场征信管理中心为契机,加快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的建设。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的管理,目前最合适、也是最主要的,是采用集中式架构的管理模式,即是在全国艺术品市场征信体系中,仅设有一个集中的征信系统与管理中心,即建立全国艺术品市场征信系统数据与管理中心——中国艺术品市场征信管理中心,各分艺术品市场征信中心向该中心提供征信数据,全国艺术品市场征信系统数据中心统一面向全国服务。息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艺术品市场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其三,建立艺术品市场征信机制,严厉惩戒,保障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建立中国艺术品市场信用体系,就是要解决艺术品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守信者获得惠顾,失信者付出成本,保证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公平和效率。因此,必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保障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公平性。一是由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做出行政性惩戒,定期公布“黑名单”和“不良记录”;二是由艺术品市场信用信息监管部门做出监管性惩戒,主要有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三是由社会服务机构做出市场性惩戒,主要是对信用记录好的机构和个人给予扶持,对信用记录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四是通过信用信息网络传播达到社会性惩戒,主要是扩大对失信者的负面影响,让失信者一旦有失信记录,就处处受制约;五是由国家司法部门做出司法性惩戒,主要是依法追究严重失信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通过这一系列惩戒措施的实施,达到彰显诚信、惩戒失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其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品征信行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征信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