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01 来源:新华社北京 作者:王优玲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严格保护,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已确定为历史建筑的老房子、近现代建筑和工业遗产,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要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工作,多保多留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建筑。要注重城市近现代建筑遗产的保护,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清单和历史建筑档案,对历史建筑予以挂牌保护。
通知要求,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在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其他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禁止在对其历史风貌产生影响的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和“大、洋、怪”的建筑。新建建筑应与历史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相协调,保护好历史建筑周边地区的历史肌理、历史风貌,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通知支持和鼓励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要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传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