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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心钊藏 光和权

发布时间:2017-07-25    来源:


来源:茹古斋旧藏(1894)瞻麓斋旧藏
包装:蓝布锦盒囊匣;瞻麓斋制黄花梨木盒囊匣;象牙底座
释文:‘大司农以戊寅诏书,秋分之日,同度量,口口(均衡)石,口斗桶,正口(权)概,口口口口(特更为诸)州作铜称。口口口,令口(海)内都同。光和元年闰月廿三日,大司农口口(曹祾),丞淳于宫,右仓曹口口(掾朱)音,史口口(韩鸿)造。’铜权刻铭
‘汉光和铜权。吴子苾筠青馆金石文字载有光和铜斛文,较此多廿余字,惟不甚明晰,致有误释之字。此权文极精,可证其误也。光绪甲午购于京师茹古斋,价银十两。丁丑怀希。’(1894、1937)龚心钊盒盖内跋文
鼻纽,权身上有一镶检封(官方发给盖印封签的文书)之用的方框。根据盒盖内侧的跋文所载,此铜权系龚心钊于光绪甲午年(1894)购自北京茹古斋,价银十两,他还提及吴荣光(1773-1843)《筠清馆金石文字》(注释1)一书中载有光和铜斛文(图1),较此多廿余字,但不甚明晰。因此,他认为自己所收藏的此一铜权权文极精,当可正其误。
此铜权铭文约六十八字,但部分刻铭久经风化磨蚀,残损不清。此处所作释文系根据具有相似铭文的两件东汉量、衡器:上海博物馆藏‘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斛’以及中国历史博物馆(今中国国家博物馆)藏‘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权’之铭文内容加以补佚。‘光和’系汉灵帝在位期间的第三个年号,根据这批具有相似权文的内容,说明东汉光和年间,中央政府曾制作一批量、衡器,由大司农、丞、右仓曹等各级官吏监制,发至各州、县使用。(注释2)
此类铜制度量衡器系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全国度量衡所颁布的标准器,为历史的重要见证,具有珍贵价值与意义。西汉政经制度多沿袭秦代,度量衡亦沿用秦制。王莽时期曾另行颁发一批度量衡标准器,量值较小于秦制。东汉时期,度量衡器由专司掌管钱榖的大司农颁发,有大司农平斛、铜斗、铜合与铜权等,并定期检验,制度渐趋完备。(注释3)
注释1
龚心钊跋文‘吴子苾筠青馆金石文字’一句,应为‘吴荣光筠清馆金石文字’之误,按:龚心钊应是将吴荣光误为吴子苾(吴式芬),盖《筠清馆金石文字》一书作者为吴荣光,非吴式芬。吴荣光(1773-1843),原名燎光,字殿垣,一字伯荣,号荷屋、可庵,别署拜经老人、白云山人,南海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官至福建布政使,湖南巡抚兼署湖广总督等职,善金石、书法,精研碑帖拓本,长于收藏鉴别。吴式芬(1796-1856),字子苾,号诵孙,室名双虞壶斋,山东海丰(今无棣)人。清道光十五年(1835)进士,官至内阁学士。专攻训诂之学,长于音韵,精于考订,凡鼎彝、碑碣、汉砖、唐镜等文,皆拓本收录,为著名金石、考古学家。
注释2
参阅: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编,《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北京:文物,1984),页97、148。此两器之铭文所载皆为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与此器的光和元年不同;另值得注意者,此器尺寸略小,重量623公克亦较‘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权’2996克为轻。
注释3
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历史博物馆,故宫博物院编,前引书,页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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